Tuesday, August 01, 2006

去! 到台灣去! (一)

台灣和香港,像一面鏡子,在不同的歷史和不同傳統文化下,台北和香港兩個毗鄰城市各自走上很不同的路,或許每人都有比較的劣根性,於是,在看到台灣一些美好的文化、人文精神時,自會想到香港的不足;而看到台灣一些不喜歡的東西時,又不自覺想到香港的好。於是,在台灣的四日三夜,不止認識、感受了台灣,也重新看了香港。

到台灣一個很早構成的畫面,就是馬路上的電單車黨。小時侯去過台灣,已對電單車的多和快印象深刻,沒料到十多年後,那些無處不在的電單車仍然令我們如此震撼。乘機場巴士到台北市中心時,因車站不是在酒店外,所以媽和我要拖著行李走一條條長長的大街。半小時的路本來就夠好受的,但走到馬路時,我們呆了,站在路旁看燈號轉了幾遍才敢衝到對面去。站在大大的十字路口,我們看到遠遠對面馬路有一個很小很小的紅綠燈,因為電單車同時在過對面馬路,所以不能確定那燈是否給我們看的。後來我們終於看懂要什麼時侯過馬路,綠燈固然是給行人過的,只是十字路口中直路的電單車也是那時侯和我們一起過馬路的;而要轉彎、又甚至是U-turn的車子也可以在行人綠燈,但路面情況許何下轉過來。這後面的規則在歐洲也很普遍,但這個本來對行人有害無利的規矩,再加上電單車便令我們這些途人喘不過氣來。其實交通系統最重要的是安全、清淅和簡便,雖然台灣人都能自如地過馬路,但這我看來是遷就司機多於行人的系統,為何不能把規則從簡呢?司機們是否這樣分秒必爭呢?想著想著,不禁替香港那簡明、清淅的交通燈號而自豪。當然,台灣交通燈上那過路倒數器,以致後來在超市付賬時看到櫃台旁有把scan過的項目和價錢都登出來的屏幕、八達通個別乘車紀錄等,都顯示台灣的貼心,這又是香港未有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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